什么是积分落户,落户的要求是什么?外地人有稳定住房和工作并参加社保今后都可以获得积分,攒够相应积分就能申请落户武汉。昨日,从武汉市政府获悉,《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(试行)》出台,今年12月1日起开始申请。非武汉市户籍人员,在武汉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合法租赁住房)、参加武汉市社会保险、持有武汉市有效居住证,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,均可申请积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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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合法租赁住房);参加本市社会保险(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);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;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。
所谓积分入户,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,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,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,可申请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。
积分入户指标体系由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。申请人的总积分=加分指标之和-减分指标之和。
加分指标中,单项指标内的各项积分不重复计算,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。减分指标中,单项指标内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累计扣减。《办法》规定,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参加积分入户,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:在武汉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合法租赁住房);参加武汉市社会保险;持有武汉市有效居住证;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。
涉及投靠、购买商品房、兴办私营企业、人才引进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政策性入户的,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。
有不良信用记录将减分
根据《办法》,8个项目可获得积分:合法稳定住所指标、社会保险指标、住房公积金指标、居住证指标、年龄指标、文化程度指标、技术职称指标、纳税指标。
4项指标将被减分:不良信用记录、行政拘留记录、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、刑事犯罪记录。《办法》规定,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凡提供虚假或者伪造证明材料的,5年内不予受理其积分入户申请;已经入户的,予以注销。
且新增加
入户人数取消总量控制
将入户由“总量控制”调整为“累计积分达到75分,即符合入户条件”,即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。修订后的《办法》规定,只需申请人达到分数线即可落户。以一名30岁以下在武汉市生活居住满三年的普通劳动者为例,办理武汉市居住证、缴纳武汉市社保、在武汉市租住等三项指标每项每年积5分,一年积15分,三年可积45分,年龄可积30分。即使没有高学历、没有自有产权房屋,三年积分也可以达到取得武汉市户籍的条件。
武汉积分落户(积分入户)名单公示时间安排
;2020年积分入户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—31日。
受理申请后,公安部门将申请人信息发送至相关部门和单位,相关部门和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赋分结果。
市公安部门根据审核结果,对拟入户人员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7天。
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申请人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。
注意:
1、积分入户申请受理后,积分分值发生变化的,在办理周期内,分数不作调整。申请人所得积分分值当次有效,下次申请重新计算。
2、对申请受理、审核等有异议的,申请人可向受理、审核部门提出申诉,相关部门核查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。经核查异议成立的,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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